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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原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预评价(证书编号: APJ-0118-Y 、ZX 、YS-2003 )、安全验收评价(证书编号: APJ-0118-Y 、ZX 、YS-2003 )、专项安全评价(证书编号: APJ-0118-Y 、ZX-2003)“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”(2005年12月31 日 停止使用)。可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,石油加工、炼焦业,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,管道运输业等31个行业的安全预评价、安全验收评价及危险化学品专项评价,为当时国内资质和业务范围最全的机构之一。
按照《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3 号局长令)及相关要求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05 年对国内近 500 家国家颁发的资质进行重新认定审查,本公司获得国家总局首批 44 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(APJ-( 国 )-0118-2005) ,资质范围包括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、管道运输业、石油加工业和化学原料等十八个行业。按照规定,本公司可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从事本资质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评价工作。
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专家受国家总局委托,主持或参与起草了 《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》、《安全评价通则》、《安全预评价导则》、《石油工业安全预评价编写要点》等10余项国家和行业安全评价工作的技术规范,为本公司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。
公司(中心)近年来已完成企业委托的各类大型项目安全评价,涉及项目建设投资、工程费用上千亿元人民币,项目主要分布于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石油化工等行业,其中包括多个油田(包括联合站、油库等)的安全评价项目 (具体见工作业绩) 。为企业的安全、环保技术和管理工作作出了贡献,获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石油石化行业的一致好评。
本公司始终遵循“质量为本、信誉至上、高效优质、开拓创新”的质量方针,以实现“本质安全、保护环境”为工作目的。多年来服务于石油、石化行业的各大企业,并与中国石油诸多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,为企业的安全、环保技术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,获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石油石化行业的一致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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